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克孜尔乡司法所、克孜尔乡吉格代力克村委会紧密协作,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不仅使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恢复往日的和谐融洽,更加有力保障了村民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克孜尔乡村民古某与吐某为多年地邻,双方土地紧邻,临近春播,双方因土地垄数归属问题矛盾逐渐激化。古某向村委会求助,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地头测绘调解,但由于双方“置气”严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经拜城县克孜尔乡吉格代力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与县克孜尔乡司法所迅速开启联调联动。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向其释法明理,并邀请拜城县克孜尔乡司法所与村委会紧密协作,前往涉案土地现场勘查土地情况并开展调解工作,与双方沟通了解土地的矛盾点,经过仔细测量,确定吐某确实占用了古某的田地。
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乡土人情劝说双方互谅互让。经过不懈努力,吐某最终承认占用土地的事实,古某也大度表示只要对方承认并归还土地,便不再追究赔偿,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土地纠纷虽小,却关乎乡村和谐大局。赛里木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在“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工作中的关键作用,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解纷”,主动将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扑下身子”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