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麦某某、张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做出顶格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处罚,并送往库尔勒市拘留所执行。自11月11日库尔勒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重拳出击,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今年10月23日凌晨02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麦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沿库尔勒市兰干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兰干乡下户村无花果风情园附近前路段时,由于麦某某操作不当,车辆冲下路基,并与路边的标牌、树木相撞造成车辆、树木、标牌损坏和麦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麦某某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弃车逃离现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麦某某交通肇事逃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今年10月14日凌晨03时01分许,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驾驶一辆出租车沿延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水云间小区前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与道路中央的护栏相撞,造成车辆及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某也没有报警,同样弃车逃离了现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某交通肇事逃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15日处罚。 
今年10月26日23时15分许,违法行为人王某某明知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驾驶一辆机动车沿库尔勒市迎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园林宾馆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经过酒精检测为63mg/100mL,王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某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罚款3400元、行政拘留15日。经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中队民警深挖彻查发现,2019年7月王某某因损坏他人财物被新疆库车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2020年11月王某某因危险驾驶罪、使用虚假证件罪,被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连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全力打好百日专项行动攻坚战,正在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警参战的交通秩序严查严管的浓厚氛围,组织宣传中队和各中队民警深入到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社区、各学校和各乡镇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交通安全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全警之力,教育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百日专项行动中来,持续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中队民警辅警全力执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事故预防水平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能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突出:一是重点车辆,即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非法营运车辆、校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电动车等。二是重点违法,超速、强超强会、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重点路段,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县乡道路、旅游道路,客运班线集中路段,山区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农村地区公路平面交叉口等道路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四是重点群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特殊群体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标准进行处罚。 库尔勒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孙诗涵 |